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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一大型小区设施产权纠纷尚未解决 物管又欲退出

南都讯 记者刘颖 一波还未平息,一波又来侵袭。南山区科苑花园南区设施产权纠纷尚未解决,小区又生波澜。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今日透露,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,将在今年3月底退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,原因是之前的一系列承诺都未履行,而此时距其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仅一年两个月。

“合同约定未得到落实”

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负责人陈主任今日介绍,今年3月1日,他收到了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函,其中提到,该公司将于近日退出对科苑花园南区的物业管理。

公元物业在函件中对于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:物业服务合同重点、关键部分约定自接管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落实。消防设施设备、监控及门禁设施设备不能使用;业主活动中心未建立,需要重新投资。而事实是:以上需要重新投资的设备设施在合同签署后都没有得到改变。此外,函件中还提到,本体公共维修金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自接管以来一直未移交。导致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工作无法开展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,业委会承诺将尽快调整、提高管理费收费标准,但截至发此函告时也一直没有落实,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入不敷出,经营难以为继。

综上所述,公元物业将撤出科苑花园(南区)小区的物业管理。函件落款时间是2017年2月28日。同时抄送了南山区住建局和粤海街道办。

南山科苑花园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“商铺纷争是导火索”

据公元物业负责人王经理表示,科苑花园小区有1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,但是他们公司在2016年的经营过程中亏损了55.34万元,这是让人无法承受的。王经理表示,近期发生的小区地下超市产权纷争可谓是导火索,小区长时间陷入设施产权的争夺当中,在此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。

据王经理介绍,更让他们感到无法接受的是,由于小区消防设施几乎处于瘫痪状况,至今仍是在接管前的状态,直接导致南山区消防部门依法对小区进行了消防不合格处罚,包括2017年2月22日对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拘留5天的处理,“我们不能接受让这么优秀的物业经理受到这样的处理。”据他透露,撤出科苑花园小区的想法最早在2016年10月就已经产生了。

南山科苑花园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回应

业委会:仍在沟通 最差结果是自管

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陈主任则回应称,对于公元物业在发函中提到的几点问题,业委会承诺的门禁改造已经全部完成了,监控有小部分得到了覆盖。对于公元物业公布的亏损数字,其表示,这个数字是对方单方公布的,并未经过业委会确认。至于上涨管理费的提议,陈主任表示,业委会并没有承诺。

对于本体维修金的说法,业委会陈主任表示,2010-2014年期间的本体维修金目前保存在政府部门,“据我了解,大概有80万元以上的,但是我们去了10多次,政府部门说想要使用这笔钱需要经过原有物业公司的同意,每次对方都不同意。”

之所以如此着急争夺小区地下超市和篮球场等小区设施的产权,还是在于其经济上的收益。陈主任表示,两处设施如果能够争取回来,每个月的租金收入都有10万元以上,完全可以应对小区如今设施陈旧造成的一系列问题,但是目前仍然没有任何结果。

对于公元物业撤出的表态,陈主任表示,目前他们仍在与公元物业方面进行沟通,如果到最后没有物业公司进驻,小区938户居民只能实行自我管理。

延展

物管交接难题如何避免?

市人大代表杨勤:既要修法,也要严格执法

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陈主任表示,包括小区的消防资料、物业宿舍和会所等用所在内,原物业公司都没有进行移交。小区原物管科技园物业公司负责人昨晚回应称,科苑花园小区是早期从一栋栋居民楼发展而成为一个小区的,并没有开发商移交相关资料,后期进行物业管理之后,也并未对某一栋建筑明确为具体的公共用房。据其介绍,当初两个物业公司交接的时候,已经把所有的资料留下了,并未带走任何资料。

南都记者了解到,关于新老物业交接,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、第七十一条规定,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有关资料、财物等移交给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。

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,目前出现的新老物业交接等问题,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存在滞后,在目前正在进行的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修订过程中,对此进行了完善;另外一方面,政府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执法,形成了很坏的示范效应。希望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,政府部门也能够严格执法,使得类似问题可以减少直至消除。